网易免费企业邮测试版

@

设置邮箱密码

欢迎使用由网易邮箱提供的免费企业邮,初次使用或管理员修改了您的密码,请重新设置您的邮箱密码:

系统繁忙,请你稍后再试
@

此邮箱由您的域管理员提供,该管理员可以进行修改您的密码,或删除您的免费企业邮等操作,建议您浏览以下服务条款。

《网易免费企业邮服务协议》:

重要须知:
最后更新时间:2010年4月30日
【注意】请用户仔细阅读以下全部内容(特别是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协议任意内容,请不要注册或使用网易服务。如用户通过进入注册程序并勾选“我同意《网易免费企业邮箱服务协议》”,即表示用户与网易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协议的所有内容。此后,用户不得以未阅读本服务条款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抗辩。本协议可视为《网易通行证服务条款》的补充条款,与其构成统一整体。

 

前提:
客户确认本协议前,必须(1)合法拥有和控制了需要托管的域名;(2)有全部法定权利接受或代表他人接受本协议;(3)阅读并理解了本协议。


1、网易免费企业邮箱服务简介
1.1网易免费企业邮箱服务是网易为用户提供电子邮箱存储空间并运用电子邮件系统为用户提供发送、传送和收取电子邮件功能以及其他相关电子邮件功能的服务,以下简称“网易服务”。
1.2定义:
客户:合法拥有和控制客户域名,并有权接受本协议及使用本服务的用户,包括组织和个人。
客户域名:由客户拥有并获得网易批准使用免费企业邮箱服务的域名。
最终用户:使用免费企业邮箱服务的最终用户。
最终用户账号:客户通过免费企业邮箱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的账号。
上述客户及最终用户,均可统一称为“所有用户”或“用户”,均须受到本协议约束。
1.3网易服务以及功能的正常实现以客户正确履行管理行为、正确完成免费企业邮箱设置等为前提条件。服务所需要的设备和其他条件:
(1) 拥有接入互联网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有关软件和设置,或者其它必备的上网装置和进行有关设置。
(2) 支付接入互联网的电话线路占用费用、网络服务费用。

 

2、免费企业邮箱的域名
2.1 网易免费企业邮箱网络地址将以客户域名为后缀,由客户设置的最终用户账号和客户域名组成具体的单个免费企业邮箱地址,单个地址对应一个免费企业邮箱用户(或称最终用户)。如abc@xyz.com,abc为最终用户账号,xyz.com为客户域名。
2.2因客户域名失效等原因导致客户无法继续使用网易服务时,客户可以申请更换其他域名,为保障通信秘密,更换域名后原域名地址项下的邮件信息不能进行转移。

 

3、网易服务开通、中止和终止
3.1网易于客户成功申请网易服务后为客户开通管理员后台权限和开通网易服务。客户通过管理员后台可以添加和删除最终用户账号,并进行设置用户初始密码、修改密码等操作。 
3.2 客户已经清楚并明白,客户只有进行正确的域名设置和相关邮箱设置方能使用网易服务。由于客户未能进行有效的设置等原因造成无法使用网易服务时,客户无权要求网易就此进行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3.3 如因第三方通知网易称客户的域名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网易有权选择中止为客户提供网易服务。网易服务因此中止的,客户无权要求网易就此进行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
3.4网易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停止网易服务,客户无权要求网易就此进行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停止服务后2个月,网易有权删除客户用户的邮箱信息和存储在服务器上的数据,网易无需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4. 服务协议的完善和修改
网易有权对本服务协议及其相关规则等进行调整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服务进行收费等),若用户在网易进行上述调整、补充和改变后,仍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则视为接受该等调整、补充和改变,若用户不同意的,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网易公司发布的所有网页公告、提示等,均自动成为本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用户责任
5.1网易为客户提供对其免费企业邮箱进行管理的权限,由客户自行负责对其免费企业邮箱用户进行管理,如:增加(删减)用户、设置用户密码等管理行为。客户行为的后果以及责任由客户承担。
5.2用户必须遵守本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否则网易有权终止或中止免费企业邮箱服务。由于用户使用网易服务而导致网易遭受损失(包括因此网易需对第三方承担的损失),以及用户利用网易服务从事任何违法或侵权行为,用户须承担全部责任(且客户和最终用户因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3用户有义务遵守:
5.3.1对网易服务的使用应根据所有适用于邮件服务的地方、国家和国际法律以及互联网等方面的规定。
5.3.2用户必须遵循:
(1) 向外发送资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之规定。
(2) 使用网易服务不作非法用途,遵守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 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 遵守所有使用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5) 遵守互联网道德规范:
5.3.3用户不能利用网易服务发送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详见附录:《网易免费企业邮箱反垃圾邮件规范》
5.3.4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另外,用户也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道德规范不允许或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地方、国家和国际法律、道德规范的资料。不得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约定,网易有权根据邮箱用户投诉、第三方技术服务提供商或网易自身系统之监测结果等为依据,立即停止部分或所有服务账号,网易不对因此对用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 用户隐私制度
电子邮件传送是发信人与收信人之间的私人信件的传送。网易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权。所以,网易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邮件内容,除非符合以下情况: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
(2) 维护网易的商标所有权及其它权益。
(3)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社会大众的安全。
(4) 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用户可以授权网易向第三方透露其注册资料,但网易不会公开用户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账号和电话号码。除非:
(1) 用户特别要求、或者同意网易或授权某人通过电子邮件服务透露这些信息。
(2) 网易在诚信的基础上,善意确信这样的作法对于维护用户的个人利益有其充分的必要性。
(3)根据公安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用户使用互联网络应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网易会提供用户的邮件内容。

 

7、用户的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性
客户为最终用户设置账号成功,最终用户将得到一个账号和初始密码。用户在使用网易服务前应修改初始密码,并对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每个用户都要对其账户中的所有信函、程序负全责。用户可自行决定改变密码。用户若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自己的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客户或网易,客户有义务通知网易。客户对最终用户账号的设置和管理承担全部责任,与网易无关。

 

8、拒绝提供担保和免责声明
用户明确同意使用网易服务的风险由用户自己承担。网易服务以“现有”的状态提供给用户,网易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网易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网易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网易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用户理解并接受通过网易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网易对在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交易进程、招聘信息等,都不作担保。用户不会从网易收到口头或书面的意见或信息,网易也不会在这里作明确担保。

 

9、免责条款
网易对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网易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类似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损害会导致网易形象受损,所以网易早已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网易对本服务下涉及的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的故障、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客户所在位置或其他非网易技术能力范围内的事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邮件丢失、出现乱码、错误接收、无法接收、迟延接收不承担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网易无法继续提供网易服务或网易服务故障,用户应当予以理解。"不可抗力"是指网易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网易为用户提供服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骨干通信线路故障、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其它天灾、战争、网络攻击、计算机病毒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因客户通过管理员系统对其用户的账户删除等操作,或者用户的操作导致的该用户邮件资料丢失或其他损失,应由客户或最终用户承担。

 

10. 电子邮件信息的储存及限制
用户应清楚知道,超出系统存储量限制将会造成邮件丢失。因此,网易不对超出存储量而造成的电子邮件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对于已被用户接收到本地计算机,或者用户自行删除的电子邮件,或者因客户通过管理员系统对其用户的账户删除等操作,或者因不可抗力、用户不再继续使用网易服务或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网易服务被终止的,网易不负责保存邮件数据和提供邮件恢复。

 

11. 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网易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协议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账号而产生的费用。

 

12. 网易通知
网易在进行服务器配置、邮件系统维护升级时,网易会提前通过网络公告等方式通知用户。在此期间发生的网易服务暂停现象,或者由于网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服务应用故障,应属正常情况,不可视为网易违约。

 

13. 内容的所有权
内容的定义包括: 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像和图表;网易向用户所发的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网易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以上所有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只能在网易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14. 法律声明
14.1本协议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并依据其解释。如出现纠纷,用户和网易一致同意将纠纷交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若本服务协议中的任何协议与法律相抵触,那这些协议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释,而其它协议则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4.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协议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的,该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的协议将被最接近原协议意图的一项有效并可执行的协议所替代,并且本协议的其余协议仍应有效并且有执行力。
14.3网易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协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网易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4.4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网易保留对本服务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14.5如用户对本条款内容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020-83568090)或登录帮助中心(http://help.mail.163.com/feedback.do?m=add&categoryName=%E5%9F%9F%E5%90%8D%E9%82%AE%E7%AE%B1)进行查询。

 

附录:《网易免费企业邮箱反垃圾邮件规范》
一、垃圾邮件的定义
本规范所称垃圾邮件,是指未经收件人同意向收件人发送的收件人不愿意收到的邮件,或收件人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拒绝接收的邮件,主要包含未经收件人同意向收件人发送的商业类、广告类等邮件。
凡符合以下情形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发送邮件行为,将被视为发送垃圾邮件:
1、期刊类型邮件,发件人向从未主动订阅或曾经订阅但已经退订的收件人发送无关、干扰、广告等不良资讯。
2、报价类型邮件,发件人向从未通过主动联系索要报价的收件人或缺乏实际合作关系的收件人发送无关、干扰、广告等不良资讯。
3、产品推广邮件,发件人向从未主动订阅或曾经订阅但已经退订该产品、同类产品及相关产品的收件人发送无关、干扰、广告等不良资讯。
4、培训类的邮件,发件人向非发件人所在学校学员及从未订阅的收件人发送无关、干扰、广告等不良资讯。
5、其他类型的邮件,收件人完全不知悉发件人,不愿意收到的邮件,或收件人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拒绝接收的邮件。
二、垃圾邮件的鉴定方法
网易对垃圾邮件的鉴定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三种,网易有权根据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式认定垃圾邮件:
1、通过收件人的举报投诉;
2、通过网易邮件服务器的日志监控及分析;
3、通过任一反垃圾组织、第三方技术服务商的举报、反映;
三、网易对垃圾邮件的处罚办法
客户或最终用户不能利用网易服务制作和传播垃圾邮件,对于被鉴定为垃圾邮件的行为,网易有权依据垃圾邮件的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对客户或最终用户选择适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罚方式:
1、向发送垃圾邮件行为的用户所在客户发出警告,告诫客户对其用户的行为作好监督和管理;
2、直接对实施发送垃圾邮件行为的用户账号予以禁用;
3、直接对实施发送垃圾邮件行为的最终用户所在客户的所有账号予以禁用。